“新农具计划”首期收官,新农人玩转乡村振兴“新农具”******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作为产业振兴的有力措施,直播正成为越来越多“新农人”手中的“新农具”。
1月11日,由重庆市政府联合腾讯西南总部、腾讯研究院、微信共同发起的数字化助力乡村振兴项目——“新农具计划”首期暨“百日火种行动”收官,支持新农人熟练掌握视频号、企业微信、小程序等数字化经营工具,降低农村网络交易门槛。
“从0到1”后“陪跑”100天
场均观看人数超过3000人,最高单场销售额超过1.1万元,凭借这一成绩,“唐老腊”成为“百日火种计划”的“冠军学员”。这一成绩,也让刚开播三个月的“新手主播”唐陈喜出望外。
2022年9月下旬,在当地政府的牵线搭桥下,“唐老腊”负责人唐陈和张石强参加了“新农具计划”。在为期两天的线下培训中,两位“新手”主播和来自巫溪、酉阳、彭水三县的新农人一起,学习了短视频、直播带货等数字化技术。
培训结束后,“百日火种计划”接续启动。在三个月的时间里,腾讯组织供应商百准、脸赋云一对一、手把手地指导主播的话术及场控、排品过品的逻辑、直播节奏的把握、直播间留人技巧,让品牌更有说服力。每场直播过后,团队还在讲师的带领下复盘直播表现,改进直播技术。“比如在开始直播的五分钟安排引流品,之后是福利品、爆款商品等,这样就可能吸引那些刷到直播的人,成为我们的顾客。”唐陈说。
“传统的短期电商培训一般只能帮助新农人度过数字化技能学习‘从0到1’的阶段,而在培训后技能‘返0’、培训效果‘归0’现象普遍存在,百日火种计划旨在解决这一痛点,不仅是从0到1,还在扶新农人‘上马’之后陪跑100天。” 腾讯公司副总裁、腾讯研究院院长司晓表示。
打通私域生态,复购率明显提升
视频号自身的流量,以及微信、企业微信、公众号等完整的生态,是何航鞋业负责人何财明选择视频号的原因。如今,何航鞋业手工制作的丝瓜络布鞋,已形成了从田间到车间,再到直播间“三间合一”的成熟产业链模式,带动当地近200人的创业就业。
如今,在视频号直播的同时,主播们也都会提醒观众添加微信、进入微信群,打通私域生态。凭借精细化运营,客户转化率和复购率明显提升。
“视频号是以社交推荐为主,朋友点赞、转发的越多,被推荐的可能性越大。再加上我们通过微信建立微信群、公众号,触及面非常大。”何财明说,“何航鞋业”的客户复购率高达30%-40%。
司晓认为,相比其他平台,微信视频号更聚焦于私域生态的优势。“商家通过直播把用户沉淀到私域,或者通过企业微信号、个人微信号把公域的流量沉淀到私域,再通过私域的精细化运营,把私域流量导入到公域直播间去成交。”
打造更多三农领域超级IP直播间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落实产业帮扶政策,做好“土特产”文章,依托农业农村特色资源,向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要效益,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效益。
各大平台也都积极打通农业供应链,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视频号直播创新“快速度、短距离、少环节”新型电商销售模式,帮助各地的土特产成为俏货。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等也都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成为新农具,帮助新农人沉淀私域流量,撬动更多公域流量,实现数字化经营。
像“唐老腊”和“何航鞋业”一样,如今,一条条腊肉、一粒粒大米、一双双布鞋等特色好物正在通过视频号直播间,从重庆的田间地头来到全国各地消费者手中。
腾讯公司副总裁兼西南区总经理蔡光忠表示,全国上千个县各有特色,无论是当地特色美食、农副产品还是个体品牌,都可以打造“视频号头部县域IP直播间”,培养享誉一方的地域性头部县域品牌。下一步,“视频号新农具火种计划”将会利用资源和经验,在更多县域都打造出多个具有影响力的三农领域超级IP直播间。
“我们将扎实推进电商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挖掘、培育各地‘名优特新’等适合网上销售的农产品,让更多的特色产品通过视频号平台走出去,推动产业振兴更上新台阶。”蔡光忠说,“同时,我们也将继续以培训为切口,助力农村人才培训,帮助他们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