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加火山喷发5分钟内引发闪电逾2.5万次******
研究人员日前发布报告显示,2022年1月中旬汤加火山喷发不仅引发巨大海啸,还一度导致闪电频发,5分钟内引发闪电逾2.5万次。
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1月8日报道,芬兰气象监测技术企业维萨拉公司近日发布的报告显示,汤加洪阿哈阿帕伊岛海底火山去年1月喷发时把大量水蒸气送入地球大气层,引发频繁闪电。
这份报告显示,汤加火山喷发在5分钟内引发2.55万次闪电,在6个小时内引发近40万次闪电。报告说,汤加火山喷发最强烈的时候,全球发生的所有闪电事件半数集中在火山附近区域。
维萨拉公司气象学家和闪电专家克里斯·瓦加斯基说,他们追踪全球发生的闪电事件40年,这是迄今探测到“最极端”的闪电密集发生情况。
报告说,就全球发生的闪电事件而言,2022年是一个“极端”年份。比如,美国2022年记录到逾1.98亿次闪电,比2021年多400万次,比2020年多2800万次。
通常只有空气相对暖湿时才会发生闪电,闪电因此多发于热带地区和其他地区的夏季。闪电频发通常意味着气温升高,其发生频次成为研究人员衡量气候危机恶化程度的一个关键指标。瓦加斯基说,近年来闪电频发的趋势有增无减。
美国华盛顿大学全球闪电定位网络研究人员罗伯特·霍尔兹沃斯说,无论是汤加火山引发闪电的情况还是全球闪电发生趋势,他们的研究结果与上述报告情况一致。
(央视新闻客户端)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